一位母亲给所长的一封信
林鹰所长(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沙埔派出所):作为母亲,我一介草民,家有三亩田,几间房,我儿不是李天一,母亲不是梦鸽,父亲不是李双江,无名,无势,无钱,不求关注,但求公平与正义。
所长,你忙于生活,忙于人情世故,而轻率地做出刑事拘留我儿子和我家老头子的决定,从一开始这个决定注定就是错误的,它彻底地毁了我儿子的前程,毁了我的家庭。作为母亲,我心里明白我儿子是清白的,我却无能为力。林鹰所长,你可曾想过,一个决定可以毁灭一个家庭,也可以挽救一个家庭。
当你举棋不定的时候,因为人情,你还是果断地把我儿子抓进看守所,如果人情渗入到一个案件里,还有案件的本来面目吗?情与理,法与情,在博弈中,往往情会战胜理与法。那这还是法治社会吗?
作为母亲,我却力不从心,我感到内心的挣扎与愧疚。
当你组织侦查案件的时候,你是否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?明察秋毫,谈不上吧,但至少案件的来龙去脉也要搞清楚。许多明显的疑点与矛盾,你却熟视无睹。
作为母亲,也作为一名普通的百姓,我感到羞愧啊,因为你们没有本着职业的精神,替百姓做实事。
当你忙于生活的时候,你应该多充实自己。不然会犯常识性的错误,不然会办错案,把小案办成大案,以致办成冤案。广泛学习对你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,关乎别人的命运,关乎案件处理的对错。
作为母亲,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的儿子被送监牢,我感到心被刀扎,撕心裂肺的感觉,你们体会不到的。更何况我儿子是葬送在个别愚昧的警察手里。林鹰所长,应该让阳光照进你的心里,去照亮阴暗的角落。这样就会胸怀坦荡,光明正大地面对百姓。
作为警察,应秉公办案,查清事实真相。因邻里纠纷,对方三人先追到我家打人,遭致了手掌轻伤,他们也要负责任的,我方也要负责任,但情节较轻,社会影响也不大,而且我方也积极地提出赔偿,就不要按轻伤害罪来处理,结果你们抓了两人进看守所。
作为警察应明辨是非,对方口供如此地自相矛盾,漏洞百出,一般人都能看出来。对方串通陷害我儿子,任由他们说得算,那我们算什么,谁对谁错,谁真谁假,你们应该要查个水落石出,然后再抓人。
作为警察,更不要欺骗百姓。你们骗我们说,你们今天去,明天就可回去。结果我儿子被白关了20几天。难道警察也可欺骗百姓吗?做人要诚实,警察更要如此。
作为警察,应该勇于承担错误,敢于承担责任。案卷审查不通过,被退回补充侦查,你们还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错误,没有重新纠错补错,而是尽力地掩饰。牺牲别人来保护自己,越告越被整,进入恶性循环。
3月份我儿子取保候审回来,案卷也被退回补充侦查,在没有继续侦查的情况下,到8月份你们又把案卷移交给检察院,是想将错就错吗?还是想案件久拖不决?我们不怕,身正不怕影子斜。
如果我们被错误地审判,我敢相信你们也会得到正义与法律的宣判。把你们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我们,是你们警察自己。
弊人:王丽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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